前面两篇我们介绍了,备案的定义,要准备的资料和化妆品加工的步骤,现在我们介绍一下备案的标识和标签。
(一)品名
一般由【商标+成分/功效+属性名】组成,分别按照特殊用途化妆品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进行命名。
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命名应当依据最新广告法和国食药监许【2010】72号《化妆品命名规定》及《化妆品命名指南》进行产品命名。
(二)成分
按照2016版技术规范的规定攥写成分,并按照含量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在产品包装上。
(三)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功效宣称
不得夸张宣传产品效果、虚假效果;禁止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(包括菌类、螨类、毒、炎、敏、保健类、内调、班类等);禁止使用医疗术语(廯类、痛、伤、激素、身体不适、发类症等)。
(四)使用方法、储存方法及注意事项
注意事项,应当参考2016版安全技术规范中的要求进行撰写。
(五)生产企业及实际生产企业信息